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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警察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0年09月23日來源:中國人民警察大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保證中國人民警察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和《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的有關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撥、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第三條我校招收碩士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中國人民警察大學是公安部直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辦學地點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區西昌路220號。學校堅持以新時代公安工作新需求、新發展為牽引,堅持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立德樹人、服務實戰的辦學理念,堅持現代化教學、實戰化訓練、信息化主導、國際化引領的辦學思路,面向全國公安機關和國家移民管理部門培養移民管理、特種警務行動與戰術、公安政治工作、警務數據技術等領域的專業人才,努力打造新型警務人才培養和新質警力生成基地、公安創新能力建設高端平臺、國際執法合作交流主陣地、安全領域重大戰略問題國家級智庫。同時,面向社會培養消防、網絡空間安全、法律等領域的專業人才,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服務。

第五條我校學科覆蓋工學、法學、軍事學三個學科門類,目前擁有公安學、公安技術、法學、安全科學與工程、網絡空間安全、軍隊指揮學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以及警務、資源與環境、法律3個專業學位碩士學位授權點。其中,法學、公安情報學、安全科學與工程、軍隊指揮學是河北省重點學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我校設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招生工作。組長由學校黨委書記、校長擔任,成員由分管校領導和校內相關部門負責同志擔任。我校常設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研究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我校設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對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全面監督。監督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紀檢監察處。

第四章 招生學科專業與招生計劃

第八條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為公安學、公安技術、法學、安全科學與工程、網絡空間安全、軍隊指揮學,以及警務、資源與環境。

招生專業詳見《中國人民警察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第九條2021年我校首次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接收全國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接收學科方向為公安學一級學科下邊防管理學、公安情報學和公安政治工作學3個學科方向。相關要求詳見《中國人民警察大學2021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十條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為準。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總計劃為273人,其中全日制學術學位112人、全日制專業學位120人、非全日制專業學位41人,供考生參考。

由于公安工作高負荷、高對抗、高風險的特殊性,公安學和公安技術2個專業(以下簡稱公安專業)女生計劃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專業招生計劃總數的15%。

第十一條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20〕36號),2021年我校首次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最終以教育部批復為準。

第五章 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須符合以下條件:

1.身體健康,無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所列疾病。

2.五官、體型端正,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觀無明顯缺陷(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對眼、斜眼、少白頭、面頸部1厘米以上胎記或3厘米以上瘢痕、影響功能的瘢痕等),無肢體功能障礙、下蹲困難,無色盲、色弱、嗅覺遲鈍、聽力障礙、口吃,無文身、雞胸、腋臭、嚴重靜脈曲張、重度平足,無各種殘疾、傳染病。

3.本人及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

(五)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我校規定的入學報到之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六)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7周歲(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定向就業的考生,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第十三條報考公安專業的非定向就業考生,除符合第十二條所列的各項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政治條件符合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要求,須參加公安專業招生考察并合格。

(二)身體條件符合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要求,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身高、體重、視力等還應符合下列要求,須參加公安專業招生體檢并合格。

1.身高:男生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2.體重:男生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含本數),女生體重指數在17.1至25.7之間(含本數)。

3.視力:任何一眼裸眼視力均在4.8及以上。

第十四條報考公安專業的定向就業考生,以及報考警務專業的考生,除符合第十二條所列的各項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則上應為在職人民警察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在職干部。

(二)報考前經定向就業單位同意,復試時由單位出具書面同意報考證明和現實表現材料。

(三)報考警務專業考生限報定向就業類型。

第十五條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學校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第十六條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第六章 報 名

第十七條考生應當按照《管理規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要求進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第十八條考生應當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公告要求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十九條 考生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確定和公布。

第二十條 我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予考試。

第七章 初試與復試

第二十一條初試按照《管理規定》要求組織實施,初試時間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試科目、考試范圍、參考書目等詳見《中國人民警察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國人民警察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專業課考試大綱》。

第二十二條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研究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第二十三條復試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政治部組織對報考公安專業復試考生進行考察。考察的項目和標準嚴格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第二十四條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確定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等,制定復試錄取辦法,提前在我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外語測試,以及體檢、體能測試、心理測試等。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時,我校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第二十五條復試時,我校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政治部組織對報考公安專業的復試考生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嚴格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同時,我校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對其他復試考生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六條我校嚴格按照《管理規定》要求,遵照實事求是的原則,組織開展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八章 錄 取

第二十七條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等,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二十八條定向就業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工作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工作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錄取后,非定向就業研究生的檔案須轉入我校,定向就業研究生的檔案不轉入我校。

第三十條對于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

第九章 學制、學習方式、收費標準與獎助辦法

第三十一條學校學術學位專業和資源與環境專業學位專業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學術學位專業學制3年、資源與環境專業學制2年,學習方式均為全脫產學習。

第三十二條學校警務專業學位專業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制3年,采取學校和警務實戰部門合作培養模式,1-3學期集中授課8-10周,其余時間在學校或實踐基地等開展課程實踐、專業實踐,并撰寫學位論文。

第三十三條我校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按學年收取學費。參考學費收費標準如下: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為8000元/學年,警務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為8000元/學年,資源與環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2年)為12000元/學年。

我校研究生的住宿費參考收費標準為500元/學年。

第三十四條我校建有完善的研究生資助體系,根據《學生資助管理辦法》,通過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三助”崗位等多種方式,支持研究生完成學業,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體獎助標準如下:國家助學金每生6000元/學年;國家獎學金每生20000元/學年;學業獎學金每生一等12000元/學年、二等8000元/學年、三等4000元/學年。具體以學校《研究生獎學金和助學金管理辦法》為準執行。

第十章 在校管理與畢業就業

第三十五條我校對所有碩士研究生實行警務化管理。

第三十六條我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畢業要求的研究生,頒發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碩士學位證書。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三十七條根據《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文件規定,我校公安專業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在畢業時符合人民警察報考資格條件的,可參加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招警統一考試。

第三十八條非公安專業非定向就業研究生自主就業,主要通過學校推薦、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以及創業等形式實現。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我校研究生的學習地點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區西昌路220號。

第四十條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行“陽光工程”,接受有關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或開展輔導培訓,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監督舉報電話:(0316)2067165、2068233,電子信箱:jcdxjw@sina.com。

第四十一條我校研究生招生聯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及郵政編碼: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區西昌路220號,065000。

(二)咨詢電話:(0316)2068260。

(三)招生辦公室電子信箱:cppuyzb@163.com。

(四)學校網址:http://www.wjxy.edu.cn

(五)學校微信公眾賬號:中國人民警察大學。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由中國人民警察大學負責解釋。

溫馨提示:招生專業目錄、考試大綱及參考書目等詳見學校主頁招生信息中《招生章程》附件,網址:http://www.wjxy.edu.cn/zsxx/2140135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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