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
“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是全國統一的推免工作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推免生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含推免碩士生和直博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所有推免生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填寫報考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考生于9月28日至10月20日,可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招生單位及專業志愿。所有推薦高校和招生單位均應按規定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完成推薦及接收工作。
(一)最終推免生名單、錄取名單和推免生學籍注冊均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準。推薦高校公示推免生名單并向“推免服務系統”備案,招生單位按規定公示錄取名單并向“推免服務系統”備案。
(二)9月23日起,推免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注冊并填報個人資料信息。9月28日-10月20日,推免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三)“推免服務系統”中推薦辦法、推免生名單、復試錄取辦法及錄取推免生名單等備案公開的推免招生信息,均由各推薦高校、招生單位提供,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在推薦高校和招生單位網站進行了公開公示。考生如有疑問,可直接與相關推薦高校、招生單位聯系咨詢或向推薦高校、招生單位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訴。
(四)當年推免生可在規定時限內查看本人報考并參加復試的招生單位相關專業的同層次、同類別推免生錄取名單及相關錄取信息。
(五)自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年度起,二等功免試生須按規定在“推免服務系統”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填報志愿。二等功免試生不在“推免服務系統”發放復試和待錄取通知,如被招生單位擬錄取,由招生單位直接上報擬錄取信息。
- 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 2022年09月06日
- 教育部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入推進 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若干意見 2022年02月14日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培養管理的通知 2019年03月01日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9年03月01日
-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就新版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和目錄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2022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