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服務系統說明

“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是全國統一的推免工作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推免生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含推免碩士生和直博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所有推免生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填寫報考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考生于9月28日至10月20日,可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招生單位及專業志愿。所有推薦高校和招生單位均應按規定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完成推薦及接收工作。

(一)最終推免生名單、錄取名單和推免生學籍注冊均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準。推薦高校公示推免生名單并向“推免服務系統”備案,招生單位按規定公示錄取名單并向“推免服務系統”備案。

(二)9月23日起,推免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注冊并填報個人資料信息。9月28日-10月20日,推免生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三)“推免服務系統”中推薦辦法、推免生名單、復試錄取辦法及錄取推免生名單等備案公開的推免招生信息,均由各推薦高校、招生單位提供,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在推薦高校和招生單位網站進行了公開公示。考生如有疑問,可直接與相關推薦高校、招生單位聯系咨詢或向推薦高校、招生單位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訴。

(四)當年推免生可在規定時限內查看本人報考并參加復試的招生單位相關專業的同層次、同類別推免生錄取名單及相關錄取信息。

(五)自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年度起,二等功免試生須按規定在“推免服務系統”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填報志愿。二等功免試生不在“推免服務系統”發放復試和待錄取通知,如被招生單位擬錄取,由招生單位直接上報擬錄取信息。

公告信息
第一階段,推免生進行注冊、查詢本人推免生資格及相關政策,填報個人資料信息,網上支付;
第二階段,推免生填報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第三階段,2022年推免生錄取信息公開時間為9月26日-10月26日。2023年推免生錄取信息公開時間請關注網站。
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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