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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設置方案

2015年08月28日來源:學位網

(2003年12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通過)

一、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國家高層次會計人才培養體系,建設高素質、應用型的會計人才隊伍,特設置會計碩士專業學位。

二、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英文縮寫為MPAcc。

三、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培養高層次、應用型會計專門人才,其招生對象、課程設置、培養方式以及知識和能力結構等應遵循面向會計職業的原則。

四、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獲得者應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鄧小平理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德智體全面發展;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系統地掌握現代會計理論與實務以及相關領域的知識與技能;為將來具備會計工作領導能力打好素質基礎。

五、招生對象為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畢業(一般應具有學士學位)、從事會計或相關領域的實際工作兩年以上者。

六、教學內容要學以致用,教學方法采用課堂講授、研討、模擬訓練、案例分析、社會調查和實習等多種形式。

七、學位論文選題應緊密結合會計實務。論文形式可以是研究報告、調研報告或案例分析報告等。論文應體現學生運用會計學科及相關學科的理論、知識、方法等分析與解決會計實際問題的能力。

八、修滿規定學分并通過論文答辯者,授予會計碩士專業學位。

九、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制。

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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